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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安全生产培训“十二五”规划

2011-06-23 11:17:04.0 山西省安监局

山西省安全生产培训“十二五”规划
(2011-2015)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安全生产培训科学化水平,培养造就高素质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十二五”规划》,结合我省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转型跨越发展目标要求,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培训改革创新,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培训科学化水平;完善培训体系,提升培训质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落实安全生产培训责任,强化企业职工培训和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培训,全面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和安监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实现我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进而实现根本好转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大局、以人为本。从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出发,围绕服务安全生产工作大局和推进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突出各类人员在学习培训中的主体地位,强化培训需求导向,真正做到干什么培训什么,缺什么补什么,不断提高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素质和能力,更好地为安全发展服务。

     ——坚持改革创新、竞争择优。充分借鉴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成功经验,以改革促事业发展,以创新促活力增强,以竞争促资源盘活,以择优促质量提升,实现培训内容规范化、方式多样化、手段现代化、管理信息化。

     ——坚持联系实际、学用结合。认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培训中针对性、实用性不强问题,把知识、技能、态度作为安全生产培训的重要内容,形成推动培训机构联系实际办学、教师联系实际教学、学员联系实际真学的机制。

    ——坚持质量第一、注重实效。把提高教学质量和培训效果作为谋划、推进和评价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基本要求,贯穿于安全生产培训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以创新促活力增强,实现安全生产培训规模和质量、效益相统一。

    (三)规划目标 。

    到2015年,建立健全与我省安全生产发展形势和工作要求相适应、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的省、市、县三级培训体系,基本实现安全生产培训信息化、培训考核微机化;企业安全生产培训的主体责任和地方政府的监管责任得到全面落实;建立专业结构合理、数量质量满足工作需要的专职教师队伍;建立数量充足、门类齐全、质量优良的教材体系;培训广度和深度明显加大,针对性和实效性显著提高。

    ——形成完善的安全生产培训规章制度和管理体系,以及依法监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企业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率达到1O0%,高危行业“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率100%;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考试,持合格证书上岗率达到100%。

    ——全省安监系统领导干部得到新一轮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全省各级安全监管人员全部经执法资格培训并持证上岗,专题业务培训率达到100%。

    ——建立布局更加科学合理的省、市、县(市、区)三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网络;建立专业结构合理、数质量满足工作需要的专职教师队伍;建立数量充足、门类齐全、质量优良的教材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力度。

    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培训相关法律法规,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落实,强化企业培训的基础作用,促进企业全员培训。督导企业按照国发〔2010〕23号通知“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的要求和中共山西省委、山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推进安全发展的意见》(晋发〔2009〕17号)中“要依法实行强制性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对高危行业的从业人员每年培训两次,对其他行业的从业人员每年培训一次,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的规定,企业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复训)。企业要完善内部培训教育制度,在积极组织“三项岗位”人员培训的同时,按照省安委办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 加强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班组长轮训和师傅带徒弟活动,做到以班组长培训带动班组全员培训,确保每年将企业班组长轮训一遍。认真组织本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入厂教育、车间教育、班组教育)。对调换新工种,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工人,必须进行新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教育,受教育者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人才建设。

    建设一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才队伍。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核心,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为重点,培养造就一支组织能力强、管理水平高的安全生产管理人才队伍。一是利用初训、复训等时机,严密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根据企业需要,省安监局每年组织20期不少于2000人的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督导市级安监部门抓好其它行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确保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100%持证上岗。二是积极与教育厅合作,依托大专院校组织高危行业以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主的大专专业证书班。三是抓好企业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通过教育培训,为高危行业培养更多的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

    建设一支实用型安全生产高技能人才队伍。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0号)的要求,以提升安全意识和实用技能为核心,以高危行业特种作业人员为重点,加大新增加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力度,确保应培训人员无遗漏进行培训,培训造就一支实践经验丰富、实际操作技能强的特种作业人才队伍。

    建设一支高素质安全生产监管人才队伍。建立完善安全监管人员培训体系。以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和执法能力为核心,以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干部为重点,实施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培训工程。通过组织培训、院校学习、挂职锻练等方式,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和高素质的安全生产监管人才队伍。

    以强化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处理、重点领域监督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继续开展安监系统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十二五”期间,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灵活培训方式,抓好新一轮安监系统领导干部拓展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各级政府、监管部门领导干部依法监管安全生产的法治意识和管理水平。

    以岗位职责为基础,开展安全监管干部执法能力研究,省安监局每年分期分批举办安全监管人员行政执法资格培训班,力争每年组织2-3期不少于300人的基层安全监管人员执法培训;指导市级安监部门做好基层安全监管人员专题业务培训。到2015年,市、县(市、区)、乡(镇)三级安全监管人员(执法队伍)执法资格培训率达到100%,安全生产专题业务培训率达到100%。

    (三)加大“三项基础”建设力度,提高培训质量。

    严格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资质认定和审批,逐步调整、完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布局。二级资质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发展,坚持成熟一个推荐一个,同等条件优先发展市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原则。大型国有企业二级资质培训机构的发展,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三、四级资质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发展,严格控制,按照全省布局和实际情况审批。在此基础上,坚持优胜劣汰原则,加大对三、四级安全培训机构的管理力度。对办学条件改善缓慢、培训能力不高且培训机构密集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进行适当调整;对整改不力、培训能力差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依法取消其培训资质。按照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西省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标准化建设考核评级办法》的通知(晋安监人培字〔2009〕204号)标准,加强培训效果评估,推进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正规化和标准化建设,力争到“十二五”末全省达到甲、乙等标准化的培训机构174家,占到全省三、四级安全机构的95%。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坚持资源共享,发挥大中专院校的作用。逐步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特色鲜明、优势互补,与安全生产相适应的安全生产培训基地网络。

    按照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兼结合、动态管理的原则,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安全生产培训师资队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师资库,实现优质资源共享。完善培训教师选聘、培训、考核、上岗制度,加强师资培训,“十二五”期间,省安监局每年组织1-2期安全培训教师教育,培训500余人。本着少而精、实用、管用的原则,研究制定教材编写规划,统筹教材编写,突出案例特色,开发适用于不同层次人员的培训教材,注重加强企业班组培训教材以及多媒体教材的开发,逐步形成以文字、音像、多媒体软件等为载体,适应分级分类培训需要,质量较高、实用性较强的立体化教材体系。开展优秀课件、教材评选活动,及时向社会推荐优秀教材。

    (四)推进安全生产培训信息化建设,提高培训效率。

    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培训信息化建设步伐,建立政府、企业和培训机构“三位一体”的安全培训信息平台。将全省安全生产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纳入国家“金安工程”,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各类资格培训网上办班咨询、证书查询、报表统计、培训档案管理信息化、自动化。建立省、市两级安全生产培训在线考试平台,实现考核信息传输、考核监控、考核结果一体化管理。从2011年起,大力推行计算机考试,在全省市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计算机远程网络考试的基础上,逐步推行三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对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实行计算机考试,力争到2015年,三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全部实现计算机考试。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安全生产培训责任。建立健全全省安全生产培训监督管理体系,认真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监部门的监管责任,使企业、监管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培训的指示精神,按照安全生产培训法律、法规要求,明确目标任务,把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纳入本企业年度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流程,认真完成“三项岗位”人员的培训任务,加强班组长能力建设,积极开展班组内部培训。抓好企业、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确保从业人员全部得到培训并持证上岗。

    各级安监部门认真履行政府监管职能。加强对辖区内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督促企业不断加强企业培训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得到全面落实。扎实做好“三项岗位”人员的培训和其它从业人员的培训,确保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加强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督导,促使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提高服务意识,严格按照培训大纲和标准要求,认真组织教学,严格培训教学管理,保证培训质量和效果。

    (二)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对监管部门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工作人员和各级培训机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培养。强化培训管理人员的理论学习、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使其熟悉安全生产培训法律法规和标准,掌握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基本规律、工作要求和方法,全面提高安全生产培训管理水平。

    (三)加大安全生产培训执法检查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执法检查监管制度,加大对企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管力度,促进企业以班组长培训带动班组全员培训,营造人人持证上岗、个个遵章作业的安全生产环境。通过督促企业依法足额提取职教培训经费(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提取,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好的企业,按照2.5%提取),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经费的管理与使用,确保职工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投入。加大对培训机构依法培训的监管力度,确保教学大纲统一,考核标准统一,培训教材规范,教学考核分离,坚决制止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保证培训教学秩序与质量。
  
    (四)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培训办法。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的要求和新修订的法规标准,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法规体系研究,进一步修订完善我省安全生产培训相关办法和实施细则。按照国家安监总局修订完善的法规标准,适时对关于印发《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晋安人培字〔2005〕189号)、关于印发《<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晋安人培字〔2006〕163号)、关于印发《山西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和证书发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晋安人培字〔2002〕11号)等进行修订、完善。

    (五)改进培训方法,确保培训质量。改进培训班次设置方式,推广专题研究、短期培训、小班教学,突出按不同层次、不同类别人员开展培训。加强培训需求调研,完善培训课程设计,规范培训内容,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改进讲授式教学,推广研讨式、互动式、案例式、体验式、模拟式教学,积极推动企业安全管理经验共享活动,进一步增强教学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创新培训手段,推行干部自主选学,开发网络培训课堂,推广视频专题讲座,开展在线学习、网络培训和远程培训。加强考核管理,推进教考分离,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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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 【编辑:张晓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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